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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區111年國中教育會考試務

111年中投考區國中教育會考陪考申請相關說明

申請條件:

僅限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懷孕或突發傷病考生之家長得申請陪考服務,以1人為限。

申請辦法:

一、符合申請陪考證之集體報名考生,應於111年5月16日(星期一)17:00前填妥本申請表及111年國中教育會考健康關懷問卷,由就讀國民中學於111年5月17日(星期二)17:00繳交予考區試務會。

二、符合申請陪考證之個別報名考生,應於111年5月16日(星期一)17:00前填妥本申請表及111年國中教育會考健康關懷問卷,由家長親自至考區試務會提出申請。

三、突發傷病或懷孕考生之家長,請依各考區111國中教育會考簡章規範,於申請應考服務時檢附本申請表及111年國中教育會考健康關懷問卷,併同突發傷病或懷孕應考服務一同申請。

四、申請陪考家長應完整接種3劑COVID-19疫苗。倘陪考家長(人員)僅完整接種2劑COVID-19疫苗者,應於進入考場前48小時內自行快籂且為陰性方可入場。

五、陪考家長申請時請一併繳交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包括:「疫苗接種卡」影本、「健保快易通:健康存摺」截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截圖),以供考區試務會審查。倘陪考家長資格不符,考區試務會將拒絕陪考申請。

發證說明:

一、陪考申請經考區試務會審核通過後,由考區試務會製發陪考證,該證須經考區試務會核章後始生效力。

二、符合申請陪考證之集體報名考生,陪考申請經考區試務會審核通過後,將製發陪考證,核章後交由集體報名單位轉發予考生。

三、符合申請陪考證之個別報名考生,陪考申請經考區試務會審核通過後,將製發陪考證,核章後交予個別報名考生之家長。

備註:

一、若不及於111年5月16日(星期一)提出申請,或陪考證遺失者,請陪考家長於考試當日經考場校門駐守人員同意後,親持考生准考證影本、已完整接種3劑COVID-19疫苗證明(包括:「疫苗接種卡」影本、「健保快易通:健康存摺」截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截圖)。僅完整接種2劑COVID-19疫苗者,應於進入考場前48小時內自行快籂且為陰性,並前往試務中心辦理陪考申請;經考場主任指派人員審核通過後,始得製發陪考證,該證須經考場試務中心核章後始生效力。

二、進出考場,請務必出示陪考證;無陪考證者,不得進入考場

三、陪考家長(人員)進出考場,應配合量測體溫並佩戴口罩,未戴口罩或發燒者,不得進入考場。

四、陪考期間,請務必隨身攜帶陪考證,以利考場試務人員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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