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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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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指引

三、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期限為三年,期限屆滿前一個月 ,志工得檢具前點相關文件重新申請。志工依前項規定重新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其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不得重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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