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類學生技藝競賽
一、報名方式
(一)採兩階段報名
1.第一階段:採用網路報名,各校須上網填報參賽職種及選手人數,並依系統列印之報名費、加收材料費統計表及代辦選手便當費繳交費用(含111年11月23日競賽中午選手便當費用)。費用繳交可以支票附於報名統計表掛號郵寄支付(支票受款人請填「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直接匯款至解款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公庫處(代號0122102),帳號:16051051900006,收款人戶名: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特種基金保管款。(各校匯款時,請務必於備註欄填上匯款學校名稱及用途,並將匯款單影印傳真至本校以利核對。)傳真電話:(02)26534955,報名繳費完成確認後,即不受理退費及更換競賽職種申請。
2.第二階段:採用網路報名,各校須上網登錄使用者及密碼進入報名系統,並自行輸入各選手報名資料,確認上傳後由系統產生並列印各競賽選手報名表和各校選手總名冊,請加蓋學校印信,掛號郵寄(請使用中華郵政)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11學年度工業類學生技藝競賽委員會」收,地址:115306 臺北市南港區興中路29號。
(二)第一階段報名若有報名學校發生逾期報名之情事,該校應去函執行學校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與承辦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並敘明原因,經承辦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始得補報名。
(三)第二階段報名後,如欲更換參賽選手,該名選手(候補選手)需經校內初賽選拔,且應於作業期限內完成更換;若超過更換期限,須去函執行學校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及承辦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並敘明原因,經承辦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始得變更。
(四)選手資料更正或更換時(不受理同一選手更換不同職種),敬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再由各校自行上網處理後,列印報名表,加蓋就讀學校印信後,函送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11學年度工業類學生技藝競賽委員會」辦理。
二、報名日期
(一)第一階段:自111年5月30日(星期一)至111年6月17日(星期五)24時止,各校僅須填報競賽職種及人數,並完成報名費、代辦選手便當費及加收材料費繳交費用;逾期恕不補辦,以郵戳為憑。
(二)第二階段:自111年8月19日(星期五)至111年9月12日(星期一)24時止,自行上網填報各參賽學生報名資料,並將完成之報名表列印,加蓋印信後,於111年9月19日(星期一)前寄送執行學校;逾期恕不補辦,以郵戳為憑。
(三)選手資料更正或更換時,請於111年9月26日(星期一)至10月7日(星期五)上網完成更換程序,並將完成修改之報名表列印,加蓋印信後,於111年10月14日(星期五)前寄送執行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