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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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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臺中市志願服務獎勵(一、二、三等勳章)

壹、 獎勵申請及審查作業:
一、 申請及送件方式:
(一) 請將申請表件(附件1~4)紙本於111年6月15日(三)前送至本市旭光國小輔導室
陳主任收,連絡電話:04-23381847分機740。
(二) 另需將志願服務獎勵申請名冊(附件2)電子檔案以E-mail方式寄至bonnie9598@yahoo.com.tw。
二、 申請表單說明:
填寫單位 申請表件(請參考「說明樣張」)
本局所屬運用單位
附件 1、獎勵申請檢核表(紙本)
附件 2、志願服務獎勵申請名冊(紙本+電子檔)
附件 3、獎勵申請推薦表(紙本)
附件 4、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紙本)
由運用單位填寫並送至承辦學校(旭光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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