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 MAKER」競賽
為培養民眾創新實踐能力並發掘各類創新型人才,創客小棧暨澎湖創客基地致力於推動創客教育,提倡動手實踐、開放創新之創客精神,並輔導轄區民眾得以實踐創新創業,發展成為以創客加值為主軸之創客基地,於 111 年度辦理創客競賽,以激發民眾創新設計實作能力,打造具商品化潛力之作品,結合基地創就業募資資源,並透過創客基地成果展展示舞台,協助增加曝光及行銷會,使民眾夢想更進一步具體落實。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創客小棧暨澎湖創客基地
承辦單位: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參、競賽內容
本競賽為展現創客創新創業及推廣傳統工藝之技藝,將工藝技術融入生活,實踐動手實作與創作多樣性之創客精神,以促進作品商品化為主軸,區分以「金屬成品組」及「木作成品組」為兩種競賽類別,分別採初賽、決賽兩階段辦理,以凝聚各領域具創新創意之實作人才大展「功夫技藝」,希望結合多媒材與創作多樣性,設計出符合市場需求之產品,歡迎民眾與各路設計好手發揮創新創意設計,號召志同道合的創客夥伴組隊參賽,共同實踐創新思維,展現創客精神。
一、金屬成品組
(一)、作品尺寸:30cm x 30cm x 30cm 以內。
(二)、成品外觀表面積 70%以上須使用金屬材質(由評審判定)。
(三)、參賽作品類型不限。
二、木作成品組
(一)、作品尺寸:30cm x 30cm x 30cm 以內。
(二)、成品外觀表面積 70%以上須使用木頭材質(由評審判定)。
(三)、參賽作品類型不限。
※備註:同一作品不可跨組報名。
肆、參賽資格與條件
一、每隊由 1 人至 5 人組成,成員皆須年滿 15 歲,且半數以上成員具中華民國國籍(未滿 20 歲者,需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二、每人僅限報名 1 隊,不得跨隊報名;需推派 1 名代表,擔任活動聯繫窗口。
三、同一團隊可跨組報名,每組最多報名 3 件(含)作品,每份作品視為每一獨立報名,報名後之參賽權利義務不互受影響。
伍、競賽期程
一、競賽公告日期:111 年 4 月 30 日(星期六)
二、初賽期程
(一)、收件日期:自競賽公告日起至台北時間 111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截止(以承辦單位電子信箱收受時間為準)
(二)、評選期間:111 年 6 月 23 日(星期四)至 7 月 8 日(星期五)。
(三)、入選公告:111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
(詳見創客小棧&澎湖創客基地或功夫 MAKER 競賽臉書粉絲專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