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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文學館>志工服務隊 111 年度志工招募簡章

一、招募目的:
(一)結合社會資源及文學愛好者共同推廣文學。
(二)提供各界人士參與公共服務機會,發揚公益精神。
(三)豐富生活,增廣視野,終身學習。
二、招募對象:
(一)凡年滿 16 歲以上,口語表達順暢,熱愛文學,且對文學活動有濃厚興趣, 具奉獻及服務熱誠,有責任心,國臺語流利,具外語能力專長尤佳。能配合假日值勤者優先錄取,每週能提供約定的服勤時數,不遲到早退。服務期間至少一年,並能配合參加職前講習及培訓課程,皆可報名參加。
(二)願遵守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文學館志工服務隊組織及管理守則與臺中市 政府文化局志工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
三、服務地點:臺中文學館(臺中市西區樂群街 38 號)或臺中作家典藏館(臺中市北區精武路 291 之 3 號 4 樓-位於精武圖書館 4 樓)。
四、服務內容:需每週固定排班值勤,以臺中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文化局)臺中文學館及臺中作家典藏館展場服務、導覽解說、活動支援等為主。
(一) 展場服務(包含民眾服務諮詢、引導、展場維護、展示內容導覽解說)。
(二) 文學推廣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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