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台中市教育局辦理:本市113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第一階段培訓課程(暑假場次)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及本市112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 二、 |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
| (一) | 研習時間:113年7月8日(星期一)至7月11日(星期四),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
| (二) | 研習地點:本市共備基地(位於西屯區協和國小校內,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99號)。 |
| (三) | 研習代碼:4342399。 |
| (四) | 報名資格: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符合下列資格之現職教師。 |
| 1、 | 專任教師5年以上年資,及5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 |
| 2、 | 具備進階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評鑑人員)資格。 |
| (五) | 報名方式:請教師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依上開研習代碼報名,限額40名,額滿為止。 |
| 三、 | 研習注意事項: |
| (一) | 旨案研習限符合資格教師報名,研習對應之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請依本局113學年度認證規定辦理。 |
| (二) | 課程開始上課15分鐘後即停止簽到,請研習教師務必準時參與研習。 |
| (三) | 研習當日西屯區協和國小開放校園停車(請由安和路南側門入校),惟校園停車空間有限,請儘量以共乘或搭乘大眾運輸前往研習會場。 |
| (四) | 為響應環保及避免交叉使用杯具,研習不提供文具及餐具,敬請自備文具及環保杯、筷。 |
| (五) | 未盡事宜將以研習教師留存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報名教師確認個人信箱。 |
| 四、 | 辦理研習之工作人員、參與研習之講師及學員請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 |
| 五、 | 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乙份供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