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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臺中市績優志願服務團隊申請簡章及申請表件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3429日中市社團字第1130062892號函 辦理。

二、表揚對象:本府各志願服務目的主管機關及所轄依法備案之運用單位,應實際於本市從事志願服務。

三、申請條件:本府志願服務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轄依法備案之運用單位,其運用單位於1121231日前備案滿3年,且有志工20人以上,對推動志願服務工作確有具體優良事蹟,並未獲選111年及112年臺中市績優志願服務團隊者。

四、申請應備文件及送件說明(請詳閱申請簡章)

(應備文件:

1、臺中市績優志願服務團隊資料表(紙本及電子檔各1)

2、團隊服務照片6(電子檔)

3、檢附服務績效書面報告(紙本13份及電子檔1),內容如下:依評選項目研提志願服務團隊自11011日起至1121231日止服務績效之佐證資料。

4、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紙本及電子檔各1)

(送件說明:

1、於11367(星期五)前,親送或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本局終身教育科蕭小姐收(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逾期或所送表件不全者概不受理。

2、電子檔案(請儘量提供word )請寄送承辦人蕭小姐電子信箱:hbtcm01827@taichung.gov.tw;郵件名稱主旨請填:申請單位名稱全銜-113年臺中市績優志願服務團隊申請。

五、請各推薦單位務必仔細並詳實填報, 避免出現錯誤,衍生影響志工夥伴權益情事。

六、相關表件已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科室業務-終身教育科- 願服務(教育志工)專區-113年臺中市績優志願服務團隊申請(https://www.tc.edu.tw/page/c8d4c736-a60f-4fe9-b0ff-46c51281216b/unit-doc-content?id=4999)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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