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宣化文教基金會「普賢獎助學金」申請資訊
一、申請時間:114年10月7日(二)前,至學務處訓育組提出申請。
二、申請條件:
1.設籍臺中市滿六個月以上。
2.每學期學業成績無任何學科不及格,品德行為未受記過處分。
3.同一年度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不含政府補助清寒學生之學費、學雜費)
二、申請條件:
1.設籍臺中市滿六個月以上。
2.每學期學業成績無任何學科不及格,品德行為未受記過處分。
3.同一年度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不含政府補助清寒學生之學費、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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