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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114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資訊

一、申請時間:114年10月7日(二)前,至學務處訓育組提出申請。
二、申請條件:
1.設籍彰化縣滿六個月以上
2.前一學期平均成績80分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身障生得不採計健康與體育領域成績。
三、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之「獎助學金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請提醒學生依限申請。
四、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承辦人詢問(電話:04-753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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