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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3學年度第2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一、申請時間:114年10月17日(五)前,至學務處訓育組提出申請。
二、申請條件:
(一)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二)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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